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招商引资 > 正文

    菏泽再推优化营商环境“二十条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zhangmengxian
    2020-03-14 21:21:35    来源:巨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
    涉企审批事项100%“容缺受理”;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小时

     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实施流程再造推进 “一窗受理·一次办好”改革有关部署要求,进一步解放思想、创新方法、再造流程,全力营造“审批环节少、办事效率高、服务质量优、群众获得感强”的一流营商环境,打造新型“亲清”政商关系,我市日前出台全面实施流程再造、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二十条意见。

    二十条意见涉及强化制度保障、突出关键环节、聚焦重点领域、提升监督效率四个方面。

    在制度保障方面,我市将健全统筹协调机制、建立协同运行机制、构建法治保障机制。2019年12月底前,凡滞后或相悖于改革要求、排除限制竞争等不利于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要应改尽改、应废尽废、早改早废。

    我市将抓住关键环节,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、推进 “扩权强县”“容缺受理”、完善“一网通办”信息支撑、深化“一窗受理”集成服务。审批办理时限要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一半。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,凡基层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,100%下放延伸至县级实施。2019年12月底前,实现市级涉企审批事项100%“容缺受理”,2020年起在全市推开。

    下一步,我市还将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、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、优化土地审批服务流程、进一步简化水电气暖报装、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、强化扶企利企服务、开展民生服务流程再造行动、持续实施涉企减税降费、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。2019年12月底前,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小时。工程建设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开工所有手续办理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。2019年12月底前,在当前基础上将纳税人办税事项、纳税时间再压减30%。政府带头守信践诺,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、协议必须认真履行,不得以政府换届、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。

    为提升监督效率,我市将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、建立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、规范实施涉企监管检查。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。2020年12月底前实现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。实现企业“无需不扰”,营造“零干扰”经营氛围。

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网友评论
    声明 本文由乡镇港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乡镇港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乡镇港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